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为 富兴世界金融中心一期LED屏幕供货安装,已获得 号文批准建设,项目投资方为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为自筹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 项目名称: 富兴世界金融中心一期LED屏幕供货及安装
2.2 建设地点: 长沙市芙蓉中路与德雅路交汇处东北角
2.3 规模(结构类型、层数、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):室内外LED屏幕4块。
2.4 工期要求: 天(日历天),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
2.5 质量要求:合格
2.6 保修要求: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
2.7 招标范围: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要求的LED屏供货及安装,完成所有设备、材料与装置的供应及制造、安装、测试和试运行;亦即是能够正常运行。本项目设置有四块LED屏,分别为P16室外双桥圆角扇形透明屏(A屏)、P16室外双桥圆角梯形全彩屏(B屏)、P6室内吊装双面全彩屏(C屏)、P6室内走道边单面全彩屏(D屏)。
2.8 标段划分: 1个标段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,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。
3.2.1 在中国注册、注册资本不少于RMB200万元,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(或授权代理商、或特约经销商);
3.2.2生产性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RMB400万元;
3.2.3投标人应通过国际质量认证体系ISO9000和14000认证;
3.2.4生产性投标人应为行业内的资深和富有经验的专业企业,近两年有可供参考的业绩,应能充分掌握、理解并有足够的能力根据买方的意图,进行工艺设计、设备选型等。
3.3 具备生产、制造及安装经验,需承担对图纸的深化、制作、供货、安装、调试及售后服务,确保其符合招标单位需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。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;
3.4 具备设备制造资格;
3.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3.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,否则按废标处理: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;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
4.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要求文件的获取
4.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前资格审查,请有意向合作单位按本招标公告提投标方式获取资格审查要求文件。
4.2 资格预审资料要求:提供相关执照、资质文件,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表及提供合同首尾页扫描件。
5.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
5.1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 5 日 17 时00分前,地点为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,长沙市芙蓉中路与湘雅路交汇处东北角。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提供情报审查文件的,招标人不予受理,若未能亲自送达,可先发电子版至行政人力中心人员邮箱,日后补送或寄达 。
6.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李平
地 址:长沙市芙蓉中路与湘雅路交汇处东北角
电 话:89938015